系列综述《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》(五)以人为本依法执政 让法治思维护航高质量发展

2021-03-26 19:41:17 浏览量 7.8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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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,高度重视法治建设,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方法指导实践,有力推动了浙江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。

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,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,来看系列综述《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》第五篇。

一大早,在杭州市民之家法律援助中心,求助人吴凤昌正向律师反映自己遭遇的欠薪问题,从提出援助申请到律师介入调解,整个过程不到24小时。眼下,这个中心专门为老年人、低收入群体等8类对象,免费提供涉及劳动争议、社会保障等15项法律服务。

吴凤昌说:“很快,我昨天来的,今天就签援助协议了,放心了。”

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俞钦说:“每年为我们市民群众提供的法律援助案件超过3万件,要让每一个人都能够感受法治政府建设、法治社会建设的成果。”

以法律思维方法推进权利保障,确保人民群众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充分实现。在浙江工作期间,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,要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,确保让每一位群众遇到矛盾之时先去调解,调解不成也愿意打“官司”、懂得打“官司”、打得起“官司”,信得了打“官司”的最终结果。”眼下,我省已建立覆盖全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,每年定期开展援助专项行动,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省共完成法律援助案件47.6万多件。

浙江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朱昌焕说:“总书记对法律援助一直非常重视,专门提出“各地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”等指示和嘱托,这是他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最真切的体现。”

执政之要在于为民、行政之要在于依法。2003年7月,习近平同志提出“八八战略”,就将法治建设纳入其中,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方法指导实践;2006年,省委作出建设“法治浙江”的重大决策,习近平同志亲自担任建设“法治浙江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,部署推进“法治浙江”建设的八大任务,率先开启法治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探索。十多年来,浙江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。

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一飞说:“总书记的法治思维方法有鲜明的时代特征,强调坚持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、依法治国有机统一。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谋划,规则先行。”

从这个月起,全国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《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》正式实施,首次在法律层面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,并创设了一系列保障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。

小智治事,中智治人,大智立法。坚定不移践行总书记的嘱托,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,为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,截至去年底,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(修订)省级地方法规376件,其中20余部法规开创全国先河。

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说:“浙江省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发源地,起步早,要求高,走得比较快,也是我们现在能够在新的阶段、能够更高的起点上,做出更大成绩的一个非常有效的基础和条件。”

对标“重要窗口”的新目标新定位,如今的浙江,正以习近平法治思维方法为指引,高标准、高水平、高质量地深化法治浙江建设,让人民群众看得见、摸得着、感受得到法治建设实践成果,努力打造法治中国的“重要窗口”。

浙江省委党校教育长骆梅英说:“我们要以习近平的法治思维方法为引领,在法治下推进改革,在改革中完善法治,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,保障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建设。”

来源:中国蓝新闻客户端 浙江卫视记者 马思远 金超 金华台 编辑:周凡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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